黄小姐的担心并非多余。针对当下信息消费中的不合理现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最近一周分别约谈了百度、新浪和腾讯3家互联网巨头,就几款热门信息软件涉及的消费者隐私问题提出交涉。
市消保委指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公开、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采取严格的技术措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信息泄露并不鲜见
当你下载一款手机软件时,个人信息可能正被读取,但消费者经常得不到足够的提醒。比如说,苹果APP STORE中下载的应用,没有任何隐私条款提示;安卓系统虽然有,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隐私条款藏在“用户体验”选项下面,并且在安装时“主动”替用户在“是否接受隐私保护条款”一项上打了钩,这意味着用户在不知不觉中“被同意”了。
连续一周,市消保委相继约谈百度、腾讯、新浪3家互联网领军企业。从约谈的情况来看,3家企业在涉及用户隐私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首先,手机客户端缺少隐私条款,而且在版本更新后,针对新增的可能涉及用户隐私的功能,也没有及时通知用户;此外,涉嫌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互联网巨头均与大量第三方企业合作,牵涉第三方调用信息。”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琰指出,但上述企业只用一条“如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公司有权将用户注册资料提供给第三方”的条款便打发了。
市消保委负责人同时指出,这些涉及用户隐私的问题,并非只有新浪、百度、腾讯三家有,而是牵涉到整个互联网所有的企业。
隐私保护刻不容缓
手机上网已经普及大众,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刻不容缓。但现实中,关于隐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法律保护却难以跟上节奏。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明确界定。
“在法律解释中,隐私是指有关个人生活领域的一切不为人所知的事情,主要侧重于两性关系、疾病、生理缺陷、癖好等。”业内人士指出,如今的隐私范围正在扩大,个人生活习惯、财产等信息也被看作隐私,但比如位置信息、猜你喜欢、用户习惯等究竟算不算隐私的范畴,还真不好说。法律上的“模糊地带”让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敢于钻空子,靠挖掘用户信息谋利,用繁复的条款免责。
“像百度、腾讯这样的互联网行业主导者应当形成共识,通过制定公约、行业标准等方式,建立起个人隐私保护的‘游戏规则’,”市消保委建议。首先,互联网企业在可能牵涉到用户隐私问题的项目上能够坦白一些,比如收集了用户的哪些信息、可能会上传哪些信息、用途为何等,让用户有知情权;其次,可以把用户的敏感信息采集作为附加功能,让消费者有一个选择权,譬如愿不愿意公开自己的位置信息,让消费者自己选择。
据悉,正在修改的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中,已经加入了“隐私权”条款:“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首席记者 薛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