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提出严格的量化管理要求,包括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出访次数、出访国家数、在外天数等。今后出访团组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严禁变相公款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
《规定》要求,除一些特殊事项外,所有出访团组和人员信息,将通过单位内部局域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出访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出访回国后一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开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王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