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PX项目屡屡下马,到垃圾焚烧厂被迫流产,再到火葬场放弃建设,近年来,多地反复上演“上马—抗议—停止”的剧情。一概反对,成了群体过敏反应的本能姿态;一闹就停,成为一些地方应对抗议的自然选择。这种困局,不仅消损着政府的公信和权威,也浪费着不菲的社会成本和发展机遇。
不能说,反对没有道理。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如果在小区附近建学校、托儿所、疗养院,居民都会双手欢迎;而倘若是建设垃圾场、核电、化工等项目,就很可能引发各种担心。人们虽然认同这些项目的必要价值,却希望“不要建在我家后院”。这就是所谓的“邻避运动”,并非只是中国独有。
这就是社会运行的复杂性所在:许多时候,个体的理性,可能形成公共的非理性;一时的利益,可能造就长久的困局。没人同意建在“自己的后院”,那建到谁的后院去好呢?每个人都寸步不让,公共利益又如何达成呢?从这个角度,不管是“政治正确”,还是“道德正确”,都应该回到事物本身、回到常识上来。公众需要涵养理性,媒体需要捍卫常识,政府则需要提高能力。
从近年来一些邻避设施上马的过程看,一些地方政府的程序说服能力的确有待提升。事后解释,不如事前说明;替民做主,不如与民协商。只有“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决策让人民讨论”,从“决定—宣布—辩护”模式走向“参与—协商—共识”模式,在充分考虑人们利益焦虑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并建立起一定的利益补偿和平衡机制,邻避设施建设才能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从而减少潜在的冲突压力和下马风险。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着眼公益、计之长远的正确决策,地方政府也要敢于坚持,勇于担当。
而从公众视角观之,那种“鸡屎拉在我家后院,鸡蛋却下在别人家里”的激愤心态,有时也有失偏颇。生活在现代社会,我们不可能既要求交通便捷又希望谁都不住在喧嚣的马路边,既要求环境整洁又不希望小区里建垃圾站,既要求手机信号总满格又不允许设电信基站。每个人的利益合起来叫做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的维护,来自每个人在合理范围内让渡一部分个体利益。
走出“一闹就停”的困局,公众应该看到政府建设公共项目中的良好初衷,政府也应该理解公众焦虑的现实根源。只有平衡好个体诉求与公共理性、多数利益和少数权益,共同涵养现代社会的公民素质,共同完善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将公共治理的目标与过程更好地统一起来,才能让每个人都能从发展中受益,让每个人都能成为支持发展的一分子。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