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遗体让儿子签字
蔡老先生的儿子蔡于伟没想到,父母要他签的字,竟然是“遗体捐献协议家属知情书”。虽然知道父母一向开明,而且捐献遗体这样的社会新风已成为趋势,“但是真要落笔时候,还是有些舍不得。”
老先生蔡克明今年80岁,老伴刘国樱今年77岁。对于死亡的话题,中国的文化传统多少有些避讳,可这对身骨健朗的老夫妻,却早早地论起了身后事。
事情源于一年前,一位老邻居因为买墓地之事,与孩子闹得不可开交。“周围的朋友都在慢慢变老,我们也不得不开始考虑起自己百年以后的事。”晚上躺在床上,老两口总会聊聊这个话题,树葬、海葬,都想过。后来他们遇到同住一个小区的老朋友谈起遗体捐献的事,老两口觉得颇有意义。刘阿姨身世曲折,从小被父母遗弃,由社会抚养大,“我非常愿意自己在百年之后,还能为社会做些贡献。”老两口一拍即合后,准备分别签署器官和遗体捐献协议,并让两个儿子在上面签字。
老房子让给了侄子
当年蔡老先生在部队当兵,转业回上海后工资骤减,有2个孩子要抚养,每个月还要给老家的母亲寄钱,生活上不免有些捉襟见肘。“我有一次问爱人,母亲那边的钱是不是别寄了,她说不行,宁可自己节省一点也要寄钱过去。”蔡老先生说自己感动至今。
蔡老先生的母亲过世后,留下了一间老房子,老两口表态不要分毫,将自己那份留给了侄子。“我们这个大家庭,是非常和睦的。”
二十年照顾老邻居
早在20多年前,老夫妻就是社区公益的热心人。当时,他们的对门住着一位独居老太。老太身体不好,一个人生活,吃饭成了大难题。得知她爱吃面食,刘阿姨便主动给老人带厂里的馒头回去。这一照顾就是20年。刘阿姨一家帮老太在一楼天井里安装扶手、帮她装修房间,老太住院时天天煲汤送去……
20多年来,刘阿姨像服侍自己的母亲一样照顾老太,老太逢人就夸,还认刘阿姨为干女儿。老太临终之际,将给予刘阿姨四分之一的房产写进了遗嘱,这一举动也获得了其家人的同意和支持。
当时有人认为她是贪图老太的房子,刘阿姨深有感慨,“好人难做啊,我自己家的房子都不曾去挣抢,何况是邻居家的。那时年轻,有能力照顾她,她也愿意接受我,现在自己年纪也大了,再没有精力做这样的事了。如果老太当时还在世,我会当面拒绝,可那是她的遗愿,我选择了尊重。”
两位老人的善举让儿子们很敬佩,“父母的榜样也就是我们将来的路,我们将来也会像他们一样,捐献遗体,为社会做最后的贡献。” 本报记者 江跃中
社区版记者 傅佩文 通讯员 徐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