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某渔业村召开党员代表议事会议,全体到会人员一致同意户口迁入某渔业村必须要由村“两委”班子同意才能接收。2016年9月,该村“两委”班子某成员私自使用村委会公章,为其亲戚户口迁入该渔业村办理了相关手续。该名同志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因此受到了党纪处理。
案例分析: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重要纪律之一,是处理党组织与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上述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仍存在组织观念模糊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严实标准将党的纪律规定贯穿于各项工作中。
吴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