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飞”石块 大巴车窗破
祝师傅是上海船厂松江分厂的班车驾驶员。4月9日上午7时30分许,他驾驶一辆大巴与往常一样按时接厂里员工去上班。车行至外环线外圈近杨高南路时,祝师傅开始减速,准备驶离高速公路。
正在此时,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车内人员被吓得尖叫起来,行驶中的大巴右侧第2块车窗出现一个窟窿。
“班车右侧车窗突然被石块砸碎,碎玻璃还把我的手和脸都划伤了。”沈阿姨当时正在车上,回忆起事发场景仍惊魂未定。而除了沈阿姨,车上还有2名乘客同时受伤。
路面上没有任何障碍物,究竟有什么突发状况?祝师傅觉得莫名其妙,但他很快反应过来,立刻采取措施靠边停车,查看情况。“我发现一名男子站在外环线外圈南侧的绿化带里,手里正拿着石块砸向路中央。”祝师傅连忙与几名同事下车上前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生意做不好 扔石块“排压”
这名站在绿化带里扔石块的男子姓宋,37岁,来自江苏盐城。高速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正常的成年人都知道拿石块砸车的后果,宋某为何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呢?
“因为我最近经济压力大,想排解一下压力,看到平时车来车往,我就跑去砸车了。”宋某这样解释。
原来,宋某刚来上海不久,因找不到工作,一直在杨高南路立交桥下兜售墨镜、卡套等小商品。事发前一段时间,由于生意特别清淡,他觉得经济、精神压力特别大,于是想到了这种“特别”的发泄方法。
4月9日这天,祝师傅驾驶的班车经过时,正好被宋某扔过来的石块砸中。据祝师傅和同车的人证实,砸坏大巴车窗后,宋某还扔了块石块,又砸坏一辆轿车的车门。所幸众人齐心协力将他制服,才未让他造成更大的危害。
当庭认了罪 获刑三年半
法庭上,宋某表示认罪,但同时辩称,虽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和轻微人身伤害,但鉴于自己和被害人素不相识,并无主观故意,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向高速行驶的车辆随意投掷石块,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一辆行驶中的大客车受损、3名乘客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前述从轻判决。 特约通讯员 富心振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