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潘星籍贯湖南宁乡,生于上海,长于北京、成都。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1982年毕业。曾在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任导演。任纪录片《我与祖国共命运》撰稿人。任《男子汉们》《一瞬与十年》(获金鸡奖、文化部奖)、《中苏边境行》《我们走向未来》(获广电部奖)等纪录片导演。1995年应香港专才计划赴港,任香港文化传播事务所总编辑。现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工作。
我有一个很漂亮的表妹,名叫妮莎。她是个混血儿。她的妈妈是一位上海小姐,她的爸爸是个哈萨克。
九十年代,妮莎到北京工作,我妈妈非常高兴,像迎接女儿到来一样,出入都挽着她的手,称呼“女儿”。
妮莎待人,温柔而有礼貌,完全没有漂亮小姐常有的那些毛病。她好像在外资企业工作,月工资大约一万元,听起来简直是天文数字。妈妈羡慕地说,她爸妈该多为自己女儿骄傲啊。
可我对妮莎的父母没有印象。只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大约是六十年代,那个哈萨克曾出差到我们家里来。我妈妈很热情地接待过他。他英俊、强壮,很有礼貌。他总是把手捂在胸前,上身前倾,行一个他们民族的礼。
然而几十年过去了,我再没见过他。
几年前一天,一个老太太敲开我家的门,说是我的七姨。
我妈妈只有姐妹两个,大姨和妈妈都已去世,哪里来的七姨呢?
老太太说,她是妮莎的妈妈。我忽然想起来,她就是那位上海小姐,他的丈夫——就是那位哈萨克。
这位七姨,原是我妈妈的发小、死党。她家境不错,但从上海逃避战乱到重庆后,她不跟着几个姐姐生活,反而跟我妈妈一起,住在歌乐山孤儿院,整天作伴。孤儿院孩子们之间斗争激烈,我妈妈成为一个派系头目,七姨是她坚定的走卒。打架和抢饭都一起上,绝不退缩。
七姨让我带领,来到我妈的房间。她长时间地看着我妈的照片,默默流泪。良久她缓过气来说:要不是你妈妈当年骗了我,我也是老干部了。
我记得妈妈说过,我大姨带着妈妈从孤儿院跑出来,去北方参加革命。临走时,因为七姨被狗咬了,没能带上她走。
七姨掀起裤脚,腿上依稀还有一处旧伤痕,看来那狗相当凶猛。给她留下了永远的纪念。
七姨说,那时你妈骗我,说一定带我走。我刚好被狗咬了才不几天,走路一瘸一拐,我担心她不带我走,就不睡觉。可后来,我实在坚持不住,就睡着了。等一觉醒来,你妈早都逃出孤儿院了,任我怎么哭着找,都没个影啊!
一九四九年,我妈随部队进军新疆。刚一落脚,妈妈就托人在重庆和上海报纸上,登寻人启事找七姨,真的还就联系上了。七姨又一次不顾家人反对,从上海坐了二十几天汽车,辗转到了迪化(今乌鲁木齐),终于和我妈相见了。
关于她们俩见面的具体场景,我从未听说过,也就无从描写。只知道,七姨从此留在新疆当了工人,再后来,就与那个哈萨克结婚了。
哈萨克是个有文化的人,好像是个技术员。后来还当上什么研究院的院长。他处处宠着七姨,呵护着他们的女儿——妮莎。这使七姨这位上海小姐,在新疆这些年的生活,虽然也有动荡,但总的来说还算幸福。
这时,七姨黯然地对我说:唉,好日子结束了,永远不会有了!
我当然知道,七姨这么说,是因为哈萨克叔叔死了。
这位哈萨克的身体一直很好,可突然就犯心脏病死了。七姨完全没有思想准备。
妮莎把她接到美国芝加哥,母孙三人住在一起。可她住了两个月,就坚决要求回新疆。她路过北京,想来看看我,也看看我妈的房间和照片。
在七姨身上,岁月已经显示出足够力量,从任何方面,都完全看不出上海小姐的依稀痕迹了。我想,这也因为她的性格,从来都不像上海人吧。
我想起,我一九七八年到上海复旦大学上学,我妈让我闲时去看看二姨。那也使我对上海人有了初步认识。二姨对我很亲切,吴侬软语,关怀备至。当听我说从江湾五角场到他们家的公共汽车坐了五站时,一家三口人几乎同声说:你坐错了!
他们家的位置,在两个车站中间。从第五站往回走,路近。从第四站往前走,路远。我走的是近路,怎么错了呢?
他们说,公共汽车前四站,都是五分钱车费。轮到五站以上,就变成八分钱了。我却刚好在第五站下车,这老不格算啊。
我恍然大悟,谨表谢意。
临到吃饭时,二姨一家人热情更高。但四小碟菜,我实不知拈那一个好些。二姨总是把菜,一个劲地拈到我碗里。但我察觉二姨的先生和公子的表情,似乎热情之下,又隐藏着什么事情。
后来有一次,二姨几个金戒指不见了。明明放在柜子里锁着,可就是不见了。一家三口互相怀疑,分别私下悄悄向我诉说。我当然最相信二姨的说法,但又不好发言。一时间,家里气氛凝重。
此后,我很少上二姨家门了,只知道一家人为分遗产,打上了法庭,最后断绝了母子关系。
七姨说:对呀,二姨就是我的二姐呀!他们都以为我受苦了,到新疆那么遥远。其实他们才苦呢。
不管是几姨或她们家人到新疆,哈萨克都忙着去买肉,每次最少买十斤。要知道,新疆是论公斤的,十斤就是二十斤。更多时候,哈萨克直接就拎半只羊回家。
轮到哈萨克去上海出差,每次他都给几个姨家带去满满袋子的葡萄干。这些姨家,招待远方客也算热情,但经常出去只买半斤肉,连七姨都觉得自己家的人很丢人。倒是哈萨克装着看不见,小心翼翼地拈菜吃,满脸微笑。临走时,把手捂在胸口行礼、感谢。
这些年,七姨和哈萨克最感到困扰和苦恼的一件事,却是关于妮莎。
哈萨克非常喜欢小孩子。他下班回家路上,总要与院子里的小孩们玩一会。不论是汉族或维族孩子,都非常喜欢他。他口袋里,经常能摸出好吃的东西。这样,他总是最晚回到家里。七姨对此,完全习以为常。
有一次,一个小孩掉到院里水塘中,哈萨克正好碰见,他不由分说就急着跳下去救,结果他自己被淹得够呛,因为他不会游泳。
最后,落水孩子和院长都被救起来了,成为大院里的一段笑话。
不管怎么说,这个莽撞院长,平时是个幽默、诚恳的人。五六十年代,他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是研究院的大院里男女老少都喜欢的人物。
而这位哈萨克最疼爱的,当然是他们的女儿妮莎。
妮莎从小学习好,聪明漂亮,又善解人意。她是哈萨克爸爸的掌上明珠,却并不娇气。
后来,妮莎长成亭亭玉立的大美女了。在大院全体众人的关注之下,她考入全国名校,飞离乌鲁木齐,继而被外企高薪聘请,她成了一个传说。
经常,她把爸妈并不知晓的国外名牌礼物,寄回了家。每逢这时候,就是这位哈萨克爸爸的节日。
但是渐渐地,妮莎的情况似乎变得很微妙了。她与公司领导,一位定居美国的台湾博士过从甚密,而这位博士不仅其貌不扬,且年已四十多岁。更关键是:他有妻室儿女。
妮莎决定离京赴美。
启程前一天晚上,恰逢十一国庆。我订了一家著名餐厅中可看到天安门焰火的绝佳位置,为她送行。我妈妈挽着妮莎,在窗外美丽焰火和桌上烛光映照下,她们悄悄地谈着话,谈了很久。
几天后,我妈妈患脑溢血倒下了,再没起来。在我印象中,与妮莎吃饭那一晚,似乎就是我妈妈最后的晚餐。
七姨在北京不想多待。在她飞回新疆前一天,我见到了分别多年的妮莎。
妮莎此次从美国送七姨回家,然后再飞回美国。她在北京老朋友不少。她在电话中约我单独见一面,想聊聊天。
妮莎比从前胖了一些,明显是孩子妈妈了。相见之后,她对我妈妈和她爸爸的人生,感叹了一回。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当年妮莎婚恋情况,多多少少也像云彩一样,飘到了乌鲁木齐,飘到了大院人们的耳朵眼里。嫁谁不行啊,为啥要当有钱人的小三呢?钱真那么重要吗?本来这位哈萨克院长思想就很传统,又好面子。他实在很难接受这个现实。即使别的都能忍受,但最重要是:女儿会幸福吗?这个问题,谁能来回答?
听说,妮莎有了孩子,而那个台湾人不能离婚。两个家都在芝加哥。
那些年,快乐的哈萨克变得有些心事重重。有些场合,人们会发现他经常心不在焉,当然这只是一瞬间。大家知道,年老的他,心底深处埋着事。
妮莎低声说:爸爸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对这个问题,说过她一句。
父女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昆明。见面时间很短暂,父女俩都有自己的公事,要各奔东西。作为专家,年事已高的哈萨克仍被返聘工作。
女儿妮莎要请爸爸吃一碗云南米线,哈萨克从没吃过这种东西,非常高兴。其实他吃什么都不重要,只要有机会能与女儿一起待一会。
非常不巧;米线端上桌时,美国那边来电话了。妮莎离座去打电话。这当儿,哈萨克低头喝了一大口看似不烫的米线,结果他口腔和嗓子就在这一瞬间,被严重烫伤了。
当妮莎回座,却一点异常都没发现。这位哈萨克微笑地问女儿:能叫一瓶冰啤酒吗?
看着爸爸老是喝啤酒,女儿追问,你不喜欢吃我点的米线吗?哈萨克爸爸说:喜欢呀!女儿于是催促说:那你吃啊!哈萨克爸爸说:好的,好的!
妮莎看着爸爸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完了一碗米线,同时配着喝了好几瓶冰啤酒。
分手时,妮莎乘的出租车已走了很远,回头还看见爸爸站在那里不动,不停地挥手。
等到妮莎再一次见到爸爸,是在半年后。那是在乌鲁木齐医院的太平间里,父女两人,天人相隔了。
哈萨克的面容非常平静。
在医院走廊里,挤满了悲戚的人群。妮莎第一次体会到,居然有那么多人,爱着她的爸爸。
一位阿姨一把搂住妮莎说:上次你爸从昆明回来,嗓子被烫伤那么厉害,整整住了一个多月医院。他吃不下一点东西、整天打点滴!你到底给你爸吃了什么呀?
妮莎那一刻完全愣住了。
我爸烫伤了?难道是米线?怪不得他喝冰啤酒!但如果真烫伤了,怎么可能吃得下去?老爸又为什么非要把那碗该死的米线吃下去?
女儿无比震撼!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自己的爸爸,竟会是这样的一位爸爸。在天人相隔之日,上天才让她了解并懂得自己的爸爸。
说着这一切,我面前的妮莎,眼圈红红的,但没流泪。毕竟她身上,流着有一半哈萨克的血。
我则完全想象不出,妮莎爸爸老年时的形象。
在我脑海里,还是那样的场景:这位哈萨克叔叔,他英俊、强壮,很有礼貌。他总是把手捂在胸前,行一个他们民族的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