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中国哲学如何登场?》校样后,一个偶然,我读到瑞·蒙克著《维特根斯坦传》,发现一段材料很有意思。但对话已付印,无法再加,故借重印,暂补于此。
在本书第一章《“太初有言”与“天行健”》中,我说:“生存的经验大于语言。维特根斯坦就说语言只在应用中才有意义,什么是这‘应用’?是生活方式。可见,这也是在继续维氏探究什么是这‘生活形式’以及维氏对心理的探究,但不止于语词用法和语义分析。”(见第3页)
在《维特根斯坦传》(中译本,浙江大学版)第582—583页,有这样一段:
维特根斯坦的论述的着力之处,是使哲学家的注意力从语词、句子上移开,放到我们使用它们的场合中去,放到赋予它们意义的语境中去:
我是不是越来越接近于说,最终不能描述逻辑?你必须察看语言的实践,然后你就会看到逻辑。
歌德《浮士德》里的一句诗概括了他态度:“Im Anfang war die Tat”(“太初有为”),维特根斯坦赞赏地引用了这话,而且也有理由把这话视为《论确实性》的题铭——实际上也可把它视为全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题铭。
是否有点暗合?其实更显“不谋而合”的话,在我写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论语今读》一书中:
在《论语》中,孔子多次反对“佞”“巧言”,欣赏“木讷”等等,似与今日西方哲学以语言为家园、为人的根本大异其趣。也许这就是“太初有字(言)”与“太初有为(道)”的区别?“道”是道路。在儒学首先是行为、活动,并且是由人道而天道,前者出而后者明。歌德《浮士德》说,不是太初有字,亦非太初有力,也非太初有心,而是太初有为(act),似颇合中国哲理,即有高于和超出语言的“东西”。这东西并非“字”“心”“力”,而是人的(在浮士德也许是天——上帝的)“行”:实践、行为、活动。《论语》全书贯串着的正是行为优于语言的观点。(里仁第四 4.24)
对照一下,有点味道?因涉及核心论点,特予拈出,以飨同好。这也可作本书第3页提及维特根斯坦处的一个补注。
本书中与钱学森合照时间为1984年5月16日,误记为1985年,现予订正。
又,前一本对话《该中国哲学登场了?》第48页“《漫叙庄禅》发表后,钱学森专门来看我”等语亦误,钱来在此文发表之前,他来是看重我讲形象思维的论点与我商讨思维科学的问题,与庄禅文无关。我将钱来与钱信误记为一事。
本文为李泽厚与刘绪源对话《中国哲学如何登场?》(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一书的《重印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