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友人发来一封心肺复苏自救和救人术的电子邮件,我姑妄看之,不知是否“靠谱”,更不知“临床”施救,是否有效,因我缺乏有关知识和实践。恰巧,两会间,看到北京急救中心医生贾大成在微博上写了个“微提案”,建议把心肺复苏术纳入高中生基本必修技能。拊掌之余,不由想到,是否应该像开展“普法教育”一样,开展全民“‘普急’教育”呢?
心肺复苏术,是在心搏骤停一旦发生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施救的技能。如及时采取正确的复苏措施,能为进一步抢救至挽回伤病员的生命而赢得宝贵的时间。由于如今生存压力加大等原因,心搏骤停的已不再只是老年人。几月前,航空英模罗阳随“辽宁舰”执行任务时突发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猝死。不久前,深圳地铁中一位外企女经理心搏骤停,倒地身亡。两人都被指错失急救“黄金时间”。后者,更有人口诛笔伐“五人过来未施救”。我揣度,他们并非冷漠,而是不谙施救术。我还扪心自问:假如我在场,会出手施救吗?坦白地说,无能为力,因为不懂急救技能,只能拨打“120”而已。
听闻有的学校已开展急救教育,但是整体而言,掌握心肺复苏技能的人,恐怕是很少很少的。据我了解,美国注重宣传和培训、普及《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且每五年更新一次,今有“2013版国际新标准”;很多地方公共场所,都配备心脏自动除颤器;纽约州警察自2007年起配备自动心脏除颤器,现场施救千余次,使上百名心脏骤停的病人免于死亡……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因此,是否能像“普法教育”一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急’教育”(不限于心脏骤停急救)?同时,机关、学校、商场以及公共场所等人群密集地,都要制定应对有人突发心脏骤停事件的预案,有条件的都要配备心脏自动除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