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如果真正要做到“依法完整播出”,电视台其实是无权随意删剪的。更要命的是,那些随意乱剪的编排人员根本就没有影视专业知识。你根据艺术规律拍戏,他们则根据经济利益乱剪。这样的纠纷很多,但电视台从来都是胜者,因为,电视台直接控制着影视制作公司的经济命脉,而电视台的“饭碗”则是广告商们给的,如果不合广告商的意愿,电视剧再好也不能吸引广告。因此,乱剪现象其实迎合的是幕后广告商们的喜好。这就形成了一个利益怪圈,艺术工作者在这一怪圈中是弱势群体。
电视剧是艺术,镜头如何剪辑应有艺术分寸。要真正防止乱剪现象发生,就要尊重艺术家的劳动,排除商业元素干扰。如果允许制作单位和主创人员对乱剪现象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动真格进行惩罚,相信是不难解决的。 俞亮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