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碰到徐老师,70多岁的人了,身体还是非常健康。不料她大叹苦经。原来她在附近的证券营业部做股票,每天准时“上下班”。营业部有一批老股友,大家谈谈笑笑,生活非常充实。但这两天证券公司贴出了通知,说是考虑安全问题,所有70岁以上的老人不允许在营业部做了。原来,有个80岁的老太,上厕所时由于地上有积水,滑了一跤伤了腿,要求证券公司赔偿,一直闹到总部。由此,公司干脆谢绝了所有70岁以上老人。徐老师说:“发生了安全问题,证券公司不去找自己在安全防护上自身的问题,而简单粗暴地把责任归集于老年人年老体弱,容易摔。按照他们的逻辑,以后公交车、地铁不是也应该禁止老人吗?所有的大商场都可以对老人关上大门了。”
听完之后,我也想问一下这家券商:如果不在自身安全防护上找原因,你能保证以后60岁、50岁甚至于更年轻的股民不摔跤吗?难道以后再把这些人驱赶吗?再进一步问一下,作为你的证券客户,你凭什么不让老人进证券公司大门?
其实,类似这样在安全事故发生以后的因噎废食的做法,在我们的社会中并不少见。例如,学生春游出了事故,许多学校就乘机取消学生的外出春游。又例如,有些地方公共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就干脆取消所有的户外活动。说句不好听的话,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责任推卸或者说是责任懈怠。这样的不做不错,不敢担当的企业和责任人,怎么能做好工作,担负起企业发展呢?
发生了安全事故以后,无论是对企业责任人和上级部门,关键是要找出原因和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防护制度。就拿这家券商来说,如果你能经常把地板拖干或者把地板换成防滑地板,同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岂非比简单的驱赶老人更有效吗?公共安全,做好防患,才能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