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收房被“堵门”
去年11月下旬,苏先生购买了青浦区朱家角镇的楼盘水都南岸,开发商称,交房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今年元旦,苏先生和家人兴冲冲赶到售楼处准备拿钥匙,却被告知,要过一阵子才能交房。这下,苏先生懵了:“不是说好2015年年底交房吗?”
苏先生不甘心,决定到水都南岸楼盘亲自看一看。他一到小区大门口,就被几名工人拦住了。工人称,他们是建造这个楼盘的工人,因为开发商拖欠薪酬,所以他们就来这里“堵门”,向开发商要个说法。因为工人阻拦,最终苏先生未能进入小区看房。
“事发至今已近半个月,直到今天我都还没拿到钥匙,也不知道到底何时能收房!”苏先生十分郁闷,他说,本来乔迁新居高高兴兴,现在被开发商这么一“折腾”,原本开心的心情一扫而空。
开发商将酌情补偿
记者致电水都南岸售楼处,工作人员解释,开发商已将建筑工人的薪酬款项给到建筑商,但建筑商并未将这部分款项全部发放至建筑分包商及工人。开发商与建筑商、建筑分包商之间的经济纠纷,他们会与对方好好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
水都南岸售楼处表示,按照合同,业主确实应该在2015年12月31日收房,开发商也已给业主们发了交房通知书。如果现在给业主钥匙,就等于业主收房了,就要交物业费;但业主实际无法入住,反而会使业主产生物业费损失。
对于目前延期交房的情况,开发商会按照合同规定,酌情给业主们经济补偿。“如果一些业主情况特别困难,我们也可以在水都南岸小区给他们提供临时宿舍,解决居住需求。”水都南岸售楼处工作人员称。
交房未有时间表
苏先生称,他多次向开发商反映,问到底何时交房,对方均未给出明确答复,只是让他“再等等”。“买了新房不能住,心里很憋屈。”苏先生无可奈何。
业主希望,开发商与建筑分包商之间应该“先解决问题,再分清责任”,先让广大业主安心入住,至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可以放在后面再来解决。
本报记者 屠仕超 王勤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