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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1300万“黑户”的影子人生能否终结
潘高峰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这份意见,能否终结中国1300万“黑户”的影子人生?无户口人员圆“户口梦”的同时,各项福利保障能否跟上?这一系列问题都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超生’、非婚生育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再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落户。”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户口簿申请落户。”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针对无户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落户方案。

  “真正让政策落地可能还是要靠具体的执行。首先,各个职能部门应该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和保障公民最基本权利的观念。这是第一要素。具体在组织衔接方面,因为涉及到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各级地方政府需要进行统筹,将不同类的人群加以区分。同时要具体明晰这些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王丛虎

  “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为新登记户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服务和便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保处处长汪圣军表示。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立即安排就近入学。必要时,可以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坦言,“上学难”一直以来是无户口人员反映最强烈的难题之一。虽然国家并未将有户口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但实际上仍有一部分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未能正常入学就读。

  “超生黑户中超过95%是二孩超生。由于各省正在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部分人群盼望能够在条例完成修订后获得‘宽大处理’,因此更不愿意冒险前去上户。”

  ——第一财经今日报道指出,一方面公安部门正在着力为无户口人员上户口大开绿灯,另一方面是众多黑户惧怕超生处罚而不敢前去入户。这个僵局需要从根子上被打破。

  “黑户的普遍存在已经导致不良影响,包括黑户人群自卑心重、缺乏安全感、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无法享受公民的基本权利等,从而也制约了人口流动,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加剧了社会不公平。所以我们在为政策点赞的同时,也应该反思一下这么多黑户是怎么造成的,更应该转变观念,解决好遗留问题。”

  ——网友@一米阳光

  本栏编辑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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