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每天清晨6点起床沿着家附近的几条马路步行45分钟。6点40分左右路过一所学校门口时,常能见到几个背着大书包的学生靠在门口人行道的铁栏杆上,而近在咫尺的电动伸缩门则紧闭着,透过传达室窗玻璃可以看到里面保安正襟危坐。最近一天早晨,气温骤降接近零度,我的同情心再也抑制不住,于是敲开了传达室门。保安说学校有规定,要7点老师到校才能让学生进校。在我的一再坚持下,保安让同学进了校门。
我想应该向校长反映这个问题并希望从制度上开个口子。总算有政教处的老师在传达室门口“接见”了我,告诉了我学校规定的原因是因为怕安全出问题。我奇怪了,把学生挡在学校外就不会出安全问题了?再退一步说,如果学生在校门口因为你们不给进校门而出安全问题难道学校就不要负责了?
平心而论,让小朋友提早一个多小时到学校,不是因为有特殊原因哪个家长会出此下策?学校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不错,保安认真执行也不错,但是否也应考虑特殊情况下做特殊处理!安全问题固然重要,但对学生的关怀,又岂能如此为了免责而简单地“一刀切”掉?我们说教育上有“一个都不能少”的理念,早点开门,开的不只是一扇校门,而是这样一道理念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