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制度具体内容是——
● 全面施行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积极组织开展HACCP等体系的培训,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委托第三方,随机开展良好生产规范体系落实情况的检查。
● 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建设,促进一批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使优秀品牌不断发扬光大,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积极实施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过程视频监控和信息化记录制度,实现生产过程的信息化追溯。
● 推进建立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设,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源头把控,做到原辅料使用的质量可控制、可追究。
会上,参会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进行了现场学习及考试,并通过微信集体签订承诺书,承诺遵行国家法律、加强诚信建设、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