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方翔 潘高峰) 针对目前频发的保护建筑遭破坏,而监管相对薄弱的现实,致公党上海市委的《关于加强上海市保护保留建筑物业管理的提案》和市政协委员杨德钧的一件提案,给出了“将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有机更新分成多层级进行保护管理修缮,形成一套具有上海特色、符合上海实际的历史建筑日常保护办法”和“修缮历史建筑切忌急功近利”等几个“实用”点子。
历史建筑日常管理松懈
致公党上海市委经过调研发现,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历史建筑被事业单位所占用,部分历史建筑处于闲置状态,日常管理松懈。“尽管民间保护热情高涨,市、区两级领导也很重视,但街道一级的认识还不足,许多居委会干部甚至不知道自己的里弄属于里弄风貌保护街坊。”参加课题调研的致公党人士指出,这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显然是不利的。
完善监管追责处罚条款
上海的保护保留建筑中,有80%是近现代建筑,绝大多数还在使用当中。如何对保留保护建筑开展行之有效的保护?致公党上海市委的提案给出了不少点子。
● 点子一 采取“保护、改善、整治、更新、保留”的保护方法,将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有机更新分成多层级进行保护管理修缮,形成一套具有上海特色、符合上海实际的历史建筑日常保护办法。
● 点子二 在保护建筑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需求论证、招标评审或磋商和谈判中,必须有熟悉物业服务和保护业务的专家参与。保护建筑物业管理不容许试错,从事保护建筑工作的企业和人员应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
● 点子三 物业服务单位对保护建筑物业管理区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有取证的责任,有关方面须出台相关政策,赋予物业公司权力。
● 点子四 对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以及不同使用功能需求的历史建筑,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指标体系,提升保护名录产生的科学性;建立多层次保护技术体系。
● 点子五 建立历史建筑精确的三维数据档案,配合历史建筑的长期监测,定期对历史建筑进行精度数据采集从而得到监测报告;通过检测手段,判断建筑的现阶段状况,安全和质量的综合性评估,保证历史保护建筑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
修缮建筑切忌急功近利
从“拆、改、留”到“留、改、拆”,这无疑给本市历史建筑的保护构筑了一道政策、法规的防火墙。杨德钧委员在提案中表示,保护历史建筑不是一蹴而就的。“对不同等级和用途的历史建筑要分类修缮,对破坏性修缮要有处罚,尤其是对设计、施工单位要设门槛、立资质,以最大程度防止在修缮中的次生破坏,并建立一支具有老建筑修缮的专业队伍,通过对历史老建筑的修缮,积累经验,提高水平。”
杨德钧委员说:“对一些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的,尤其是标志性的优秀历史建筑,就应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认真研究后再修缮保护,在施工前一定要慎之又慎,要先报方案,等待批准后才能动工,要科学对待修缮时间问题,忌急功近利。”
杨德钧委员还建议,建立一个由政府牵头的,有各方权威专家(包括教授学者以及社会专家)组成机构,对历史建筑进行评估,决定是留、是改还是拆。尤其是对具有代表意义的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认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