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严格管理体系
水是人类的宝贵资源,在新时代治水方针中,“节水优先”更是居于首位。为此,浙江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涉及节水的各个过程环节进行梳理,采取扎实措施,始终将节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而在省级层面,浙江省政府落实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考核办法》,并分解下达水资源总量、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水资源控制指标体系与管理目标责任体系。
在舟山,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成为了该市的主要经济命脉,而该产业发展必须要以水定产,无论是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都必须实施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制度,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有关规划不得批准实施;而在德清县,作为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该县率先制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从改革农业水价入手,建立节水减排新模式,随后该模式又陆续在东阳与义乌,绍兴、余姚与慈溪等水权交易试点,使得水资源跨越行政界限实现了高效“流通”,营造了全民节水的浓厚氛围。
同时,在治水治理上,浙江加大了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力度,使得水质监测全面覆盖、动态化,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分级管理、制度化;而“河(湖)长制”的出现则实现了全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全覆盖,所有河(湖)实现长效管理体系……层出不穷的治水节水举措也为浙江GDP贴上了节水环保的“绿色标签”,也再次为全国水资源管理贡献了“浙江智慧”。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此外,面对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的浙江,自然对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有了更高要求。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解决水资源问题、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关键点。对此,浙江省高度重视节水型试点建设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分类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节水格局。
早在2004年,舟山市岱山县作为严重缺水地区代表被列入浙江省首个省级试点,并于2009年通过验收成为浙江首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此后,试点又在温岭、开化展开。与此同时,义乌、余姚、玉环、舟山相继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并相继通过终期验收。
7个试点地区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省特点的节水型社会规划编制、技术指导、监督管理、评价验收等工作体系。海陆山原的节水行动各具特色,节水型社会建设也在全省遍地开花,创造了一批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经验,为更好地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提供了鲜活样板。
凝聚强大节水合力
时下,倡导节水护水的良好风尚,已成为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浙江各地的“河(湖)长制”已延伸至每条江河湖塘,也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主动参与进来,成为爱水、护水、节水的关键一员,为节水型社会的全面建成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浙江率先结合“五水共治”治水行动,涌现了一批“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二”等护水典型和“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等载体。
今后,浙江还将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的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要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为载体、全社会参与其中的长效机制,以深化国家节水行动为抓手,以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为新蓝图,从而实现省级水利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
本报记者 唐闻宜 通讯员 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