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
《交易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连续竞价交易时间安排,明确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14:57至15:00;规定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申报安排,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
在调整收盘价产生方式方面,上交所拟将原有“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的方式调整为“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并规定了出现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情形时收盘价的确定方式。
上交所表示,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有助于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