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歧视亚裔申请人”诉讼案起源于2014年。在这起诉讼中,非营利组织“大学生公平录取”(SFFA)指控哈佛大学在制度上歧视亚裔美国人。“大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认为,在录取学生时,哈佛大学倾向于录取白人、非裔和拉丁裔学生,把学业成绩好、更符合条件的亚裔学生拒之门外,这种基于种族的录取政策违反了民权法。
然而,这一指控遭到哈佛大学的否认。该校认为,为创建一个多元化的学生群体,学校有权将肤色作为招生时的一项考量因素,“哈佛的做法既合法又公平”。
过去4年间,负责审理本案的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多次举行听证会。今年6月,在完成了证据收集后,诉讼双方都向法院要求在案件开审前判决己方胜诉,但最终双双被拒,案件定在10月15日开审。
有专家认为,亚裔站出来反对基于族裔的歧视,只要证据充分,应该会得到联邦政府的合理回应。此案很可能上诉到最高法院。
在收集证据的最后阶段,“大学生公平录取”向法院递交了报告,曝光了哈佛大学种族歧视的惊人程度。这份报告分析了哈佛大学2010年至2015年间超过16万份入学申请材料。结果发现,即使亚裔的入学考试分数较高,但哈佛招生委员会普遍会在亚裔的品格方面给出了较低的评价,以降低他们获得录取的机会。报告还称,哈佛早在2013年就知道存在这种情况。学校内部曾有一份报告指出,如果正常评估,亚裔学生在录取新生中的比例应该达到26%,而非当前的19%,但这份报告被哈佛“扼杀”。
同一天,哈佛大学也发布一份报告,其使用的素材也是2010年至2015年哈佛大学的申请和录取材料,但得出的结论迥异,认为学生亚裔背景对录取结果的影响“就数据而言几乎为零”。
今年8月底,美国司法部向法院提交声明称,支持SFFA代表的亚裔学生及家长,呼吁法院同意受理他们对哈佛大学的歧视指控。司法部把矛头指向哈佛大学招生所涉“个人评价”,包括“可爱度”、“人文素质”等评分项,认定这一评价体系非常主观,“严重影响亚裔学生的录取几率,或许是受种族偏见影响”。
面对司法部的指责,哈佛大学再次否认歧视,称没有歧视来自任何群体的申请人,将继续捍卫每所学院和大学的合法权利,即把种族作为诸多招生考虑因素之一。(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