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沪伦通监管规定》共三十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沪伦通CDR发行审核制度。对相关核准程序、申报文件清单、保荐尽调、会计审计安排和CDR核准数量上限等作出规定。二是明确CDR跨境转换制度安排。对境内证券公司参与跨境转换的条件及相关资产和投资行为等作出规定。三是明确CDR持续监管要求。对季度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作出差异化安排。四是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的监管安排。对GDR发行条件、发行价格、限制兑回期以及参与GDR跨境转换的境外券商和存托人作出规定。五是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
分析人士认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与新高度,沪伦通的历史及战略意义重大,其将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标的,使境内投资者有机会分享境外发达市场稳定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