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这两个单位似乎大有来头,如果他们邀请你参加活动或封你个一官半职,切莫当真。上周,民政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这两个“委员会”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予以取缔。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山寨的。
山寨社团并非新事。截至去年8月,民政部已公布6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共300余个,各地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800多个。“中国能源装备协作会”“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全国正义慈善联盟”“中国高校深创联盟”“中国雷锋基金会”等一批非法社会组织的被曝光和被取缔,有效地震慑了那些山寨社团的非法敛财和非法活动。所谓山寨社团,通常是指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的机构,这类机构又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相近甚至相同。
山寨社团大多以“世界”“全球”“中国”“中华”等头衔冠名唬人。例如,“大中华杯全球华语大赛”的主办方是“世界华人联合会”,然而,这家机构早在2016年就被民政部列入山寨社团名单当中。还比如,民政部已发出警示,一些未经登记的“一带一路”联盟、研究会等组织巧立名目举办论坛、研讨会、展会以及评比、竞赛活动等,收取高额费用,产生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有的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山寨社团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山寨主”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你方取缔它又换个马甲招摇过市;二是现实生活中确有人热衷“知假买假”,热衷配合山寨社团的明码标价买卖头衔和奖项等行为。
维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要靠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管和严肃执法,另一方面更要靠每位公民克服虚荣心理,增强法律意识。山寨的东西,终究是个骗局,是个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