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盐城市大丰区区域形象标识(LOGO)和区域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3月31日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准确反映大丰区域形象,体现大丰文化内涵,凸显区域特色特征特质,富有开放包容创新的时代精神。
2、区域形象标识(LOGO)作品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3、区域形象宣传口号控制在10个字左右,内涵丰富,格调高雅,朗朗上口,富有个性且利于传播。
4、作品须附设计理念或创意说明(100字以内)。
四、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稿电子信箱dfqzfxwb@163.com。
2、邮件标题注明“应征作品”字样,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组织评选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分别选出区域形象标识(LOGO)和区域形象宣传口号入围奖各10个,并采用专家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从入围作品中最终评出优胜奖各1个。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区域形象标识(LOGO)入围作品每个奖励3000元,最终优胜作品奖励10000元。区域形象宣传口号入围作品每个奖励1000元,最终优胜作品奖励10000元。
七、知识产权
1、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八、其他说明
1、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拥有大丰区区域形象标识和区域形象宣传口号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2、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