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历来被比作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其出发点是为了改善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基本养老保险则是分量最重的一项政策,由此产生的影响直接关乎到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和养老生活。笔者作为业内人士,比较了解其中症结所在,针对当下一些人的“弃保”和停保现象,笔者提出四点建议。
其一,从社会公众层面上不遗余力地普及社保知识,帮助投保人增强保险意识,初知一些社保的基本常识和要素,这就如同农作物的耕耘与收获一样,只有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才能在你到领取年龄后可以顺利地领取养老金。
其二,从实际操作和获得收益上看,倘若已经缴纳了10年社保费用,但距离可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尚差5年,一旦弃保就只能领到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其他已缴纳的多数费用则会付诸东流,这显然不划算。静下心来算一笔细账,再继续缴纳5年社保费用需要多少钱,而5年后从领取养老金开始,以目前每个人平均寿命80岁计算,退休后你总共能够从社保领回多少养老金,可谓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其三,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否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一个条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和个人账户的余额直接相关,因此,参保人员尽可能地长缴和多缴,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才会更有保障。
与此同时,主管部门应该增加政策解读和业务操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投保人对社保业务具体实情的知情权,通过通俗易懂潜移默化的方式使他们能够“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做到通晓大意,心中有数,少走弯路,确保权益。 刘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