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品种开放采购以来,截至8月25日,25个中选品种采购总量已超3.71亿(片/粒/支),采购总金额已达5.15亿元,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71%。25个中选品种医保结算总费用已超过4.23亿元,使用量约占同品种药品总用量的84%。优质仿制药替代效应初显。到目前为止,这些“4+7”采购中选药品,为上海就医患者节省超过10亿元。
“4+7”试点是破解看病贵,降低药价的重要举措。上海医保在国家试点办领导下,参与试点并受国家委托承担“4+7”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上海在先行先试、推进药品带量采购方面的实践经验,全力服务“4+7”试点工作。有些市民觉得价格降这么多,质量是不是有保证?所有“4+7”中选药品都是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或者是原研药。通过国家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的一致性评价,说明药品在疗效和质量上与原研药是一致的。
为保障“4+7”试点在上海平稳落地,上海医保部门充分发挥带量采购示范效应,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 保证药品使用 为保证中选药品合理使用,通过医保、医疗联动措施,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行试点结果。鼓励中选药品替代的同时,强化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宣传培训,做好解释说明,严格避免“一刀切”。
■ 畅通供应渠道 为保证中选品种的及时足量供应,配送企业对全市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做到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配送到位。医疗机构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采购渠道,并继续对未中选药品采购实行自动监控。
■ 确保质量和资金安全 为保证带量采购中标药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本次“4+7”试点对中选药品开展近红外光谱建模和全检。参照本市以往带量采购做法,为解决中标企业后顾之忧,本市设立采购专户,对中选企业药品实行货款预付。
■ 落实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 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围绕“价格适宜”的试点要求,上海合理细化确定了未中选品种的降价方案,引导未中选品种逐步降到“价格适宜”的水平。以中选品种降价为杠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和企业通过议价的方式,将整个通用名药品价格降至合理区间,实现明显降低药价,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的试点目标。
■ 做好政策配套联动 探索医保支付与采购协同机制,适当提高未中选“价高药”个人自负比例,引导参保人员使用性价比高的中选药品。为提高医疗机构配合试点改革、主动使用中选药品的积极性,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品种节省的医保费用,在核算年度结余留用时予以单列,进行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