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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试点共有产权养老社区
于明山
  本报北京今日电 (驻京记者 于明山)养老企业与购房者按照5%和95%的比例共同持有房屋份额、60岁以上老人才可居住、享受配套养老服务、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还能拿到产权证。北京市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去年在朝阳区恭和家园开展试点,如今已初具规模,首批12名老人已经入住。

  2016年初,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案》,支持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利用朝阳区双桥地区的恭和家园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探索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模式。与其他养老院或养老社区不同的是,这365间养老居室是以“按份共有”方式销售的不动产产权。即投资商永续持有每间居室5%的产权,剩余份额出售给家有60岁老人的居民。换句话说,养老企业与购房者共同持有房屋份额,而每套养老居室必须住一位60岁以上老人,每月要缴纳3000元的“基础服务费”,用于为老年人提供膳食管理、健康管理及物业管理等基础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共有产权的养老社区可通过镶嵌在养老服务设施中的居室出售,不仅让老年人在家中就可享受到医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还能缓解投资方资产投入的压力,示范带动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共有产权试点释放了社会资本的流动性,可以使投资方快速收回投入资产,从而“轻装”开展养老服务,将主要精力倾注到为老服务质量上。老人通过卖掉原有房子购置共有产权的房子,可以利用差价享受更加优质的为老服务,同时也给子女留下了房产。共有产权试点模式将引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配套城市设施建设,促进“职住一体、多代共处、医养结合、持续照料”的新型社区生活方式的形成,提高完善城市副中心功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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