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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4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爱情的文本格式
杨建勇
  文/杨建勇

  美女们要追忆青春懵懂天高云淡般追男孩的日子,其实与我没有半点关系,似我等这样就连青春也已过了而立之年,再来奢谈诸如爱情等等,除了让人觉得有点亵渎,剩下的就是一大堆的不合时宜,虽说也有老树发新芽,老牛食嫩草一树梨花压海棠,毕竟已是棋盘上的卒子,且已过河良久,不能回头了,如今能做的不外乎寻一丝温馨,说一点警句罢了。 

  上帝说要有爱,于是就有了爱。爱情来了,在某个青春的角落不期而至,心慌,心悸,肾上腺素急剧增强。全身血液拧成一股浩荡春潮,勃勃生机寻找着身体的某个空间。爱情无缘由、无前奏异常霸道地占据了青春,那些如夜晚屋顶上野猫般骚动的尖啸,忽然成为遥远的记忆,于是,春天的一切变得如此美好。 

  美女们有好创意,叙述那些年追的男孩,其实我们那会不这样,女孩们是不用追的,一般是等着男孩们来追,所谓“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衫”,千辛万苦写张纸还只敢写希望大家努力学习一起进步,遇上胆小的女生,惊叫一声直接将纸交给老师,在学校与家长的共同教育下,结果往往是头上多了几个疱。然后一切归于平静,如今再要回亿,除了没有必要的轿段,就连臆想也缺少闪亮点。 

  爱情的纯物理现象古今相同,男追女跑的典型画面如今却变得模糊,毕竟时代不同了,现在流行女追男了,从这点上看,这是男孩们的最好时代。

  好的人未必是对的人

  Elaine(20岁)

  要不是中学办校庆又遇到了他,可能我不会再记起那段疯狂迷恋着一个人的日子。情节说出来有点狗血,但青春往往就是一出荷尔蒙过剩的闹剧。 

  中学不大,初中部和高中部全在一幢楼里上课。那年我初三,他高三。他也算是当时学校里红极一时的校草,长得不高,但是很白,笑起来很阳光,就像是从动漫里走出来的。我知道喜欢他的岂止我一个,但我还是陷了进去。 

  那时候我是班委,手里有那么些小权力,就想着各种办法去他教室,接近他。给高中部派报纸的活我揽了下来,为了每天上午能光明正大走进他教室,让他注意到我。想尽办法谋到了检查个人卫生的职务,每次查到他总是要挑点刺,好让他跟我说上话。 

  一来二去地,两个人就算是认识了,和他聊聊天或者让他帮个忙,他也从来不拒绝我。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对所有人都很好,所以我也不知道在他心里我是不是那个对的人。 

  后来听说高三在高考前半个月就不来学校上课了,我意识到是时候要做些什么了。 

  我偷偷准备了一份礼物,是一条领带,我希望他能在拍毕业照时戴着它。拍毕业照那天的中午,我拿着礼物在食堂门口等他出来,脑子里准备了好多台词。等了一会,开始下起了雨,雨一点点变大,但是我告诉自己要有诚意和勇气,没有去躲雨。等了半个小时,人陆陆续续地走光了,我还在雨里站着,背着脑子里的台词。 

  到最后我也没见到他,而且再没见到过他。他可能为了避我,从边门走了,也可能是我们没有发现对方。我们之间的故事有一轰轰烈烈的开场,和一个不怎么像结局的结局。不管怎么说,人生也曾经义无反顾地追求过一个像梦一样的人,多年之后仍足够回味。

  谁没有过犯二的时代

  蝈蝈(32岁)

  我师姐读书时特别爱写诗,还是大学诗社的骨干。在现实中她是个大脸的胖子,在诗歌里她是个吃花瓣的仙女。某次她在自习教室写诗,遇到个忧郁麻秆哥。一道闪电划过,她就爱上了,五迷三道魂不守舍,托人打听到麻秆哥QQ,写了无数情诗过去,结果人家压根不领情,东躲西藏,整天隐身,还破罐破摔拼命打击师姐自尊心。师姐大恸,水米不思,见朵花掉下来也能哀嚎老半天;一学期过去,嘿,人瘦成麻秆,结果成了网络美女诗人。 

  好吧,跟师姐一样,我也有过犯二的时候,话说谁没有过啊?那时候,但凡他穿衣打扮有点颓废,头发有点长,眼神有点迷离,轻易不爱搭理人,开口说话都是常人不晓得的词儿,哲学啊、外国人名啊、小众电影啊、摇滚乐啊,我就不行了;要是他熬到半夜都不爱睡觉,还会画两三幅画、拨弄几下吉他、写几句不知所云的诗,那简直是要了我的小命;他对我笑一下,我就什么都听他的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连个“女朋友”的名份都没有也在所不惜。 

  于是就破碎了,就沧桑了,就百炼成钢了,就再也不敢看上、也看不上那些年曾经追过的男孩了。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一鸣(26岁)

  当你踏上工作岗位,往往就容易怀念校园生活,我们有画三八线的同桌,我们有喜欢拉你小辫子的后排男生,我们有那个属于我们初恋时一起追过的男孩。就像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英文名《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一样,它来源于美国的一句谚语“你是我生命之中最珍贵的人”。

  本人现在已是即将被90后推上沙滩的85后女孩,但提起我心中的那颗“苹果”那就要追溯到小学二年级。在那个晨光刚刚升起的院子里,背光站着一位拥有圆圆的脸蛋,眯眯眼,在干净的白衬衫上挂着三道杠的大队长标志,用那红的有点过分的嘴唇冲着你微笑,并友好的伸出右手向你介绍他的名字。

  如何追,怎么追,是否是你先追,一连串的问题无从回答,只知道小时候是把表白刻在橡皮泥上的,“我喜欢你”,简单的四个字,就轻易地拿到了对方的电话号码。但也因为把有信息的小纸片放在了口袋,洗完衣服后成为了一团看不清字迹的纸糊,从此再也无法联系到那个如梦般的男孩。 

  因为年少的懵懂,因为无处可寻,如今才会格外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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