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家务培养宝宝责任感
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说:“责任并不是一种由外部强加在人身上的义务,而是我需要对我所关心的事件做出反应。”很多妈妈常常会发现孩子的许多没有责任心的表现,并为之感到头疼。其实,每个孩子在幼儿阶段就都曾表现出各种主动尝试的愿望,如幼儿自己要求独立吃饭、试穿衣服、手脏了自己洗等,这正是一种责任心的萌芽。
妈妈应该抓住这个时期,为自己的孩子在不同年龄时制定不同的劳动任务。这样不仅让孩子得到了劳动的锻炼,更重要的是,通过劳动,使孩子明白每个人都应该和愿意承担所有属于自己的责任,因为,这是一个人进入社会的前提,社会不会接纳任何一个不负责任的人。
从小一人做事一人当
一位教育工作者到日本学习时,发现日本的父母在孩子做错事时,往往把孩子的错误当成自己的错误,先向对方道歉“太对不起了,给您添麻烦了”。身为当事人的孩子反而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简单的一句“对不起”就敷衍了事了。这一点与我们国内的情形比较相似,也许都是接受东方文化的缘故。
但是,他到了澳大利亚时,却发现那里的父母在这个问题上态度是截然相反的。有位妈妈带着4岁的孩子去他家里玩,结果孩子打碎了花瓶,弄湿了地面。那位母亲并没有向他道歉,而是先借了拖把,让孩子清理完残局,再让孩子向他正式道歉。并且那个4岁的男孩主动提出可以用自己的零用钱来赔偿,而做妈妈的只是礼貌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无疑,后一种教育方式更能使孩子认识到一个人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我们许多父母出于舐犊之情,宁肯委屈自己也决不委屈孩子。当孩子做错事情的时候,他们先是责怪孩子,然后是责怪自己并代子受过。这是极其错误的做法。
其实让孩子对自己的错事负责,比父母替他负责更重要。因为孩子在改正自己的错误中悟出的做人道理才会终身难忘。要求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不仅有助于培养责任感,还能帮助孩子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积极自律的观念和习惯。
学校里,我们每天总能见到想方设法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孩子逃避学校处罚的父母。正是父母这样一次次的宽容和过分溺爱,渐渐使孩子养成了自私自利、缺少责任感、任性乃至放荡不羁的性格,导致孩子漠视校纪,轻视规范,缺乏责任心。
允许孩子参与家事决定
当孩子慢慢长大,他就会希望像大人那样,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且也希望像大人那样拥有自己的空间。12岁的孩子已经完全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不满了,但是6岁以下的孩子可能还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更不懂得争取自己的参与权。但是,即使孩子只有6岁,家庭会议的参与权和家事的决定权对他们也同样重要。
一个人的责任心往往就是看到自己的行为与他人的幸福安危有直接因果关系时才建立起来的。当孩子从小被当做平等的人来对待的时候,家里的一些事和孩子商量,尽管孩子太多问题几乎不懂,但是他会感觉被尊重,他是家庭的一员,他的行为对家庭有影响。
给孩子犯错误的权利
生活中我们也时常发现有的孩子什么都不敢做,就是因为害怕犯错误受责罚,不敢承担。还有的孩子不敢面对错误,而把责任转嫁给别人,出了问题就说是别人的过错。我们家长应该检讨一下自己对待孩子犯错误的态度了。没有一个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犯错,可是不犯错误的孩子就不能深刻体会责任的重大意义。成长,就应该允许孩子犯错误;责任,就意味着孩子要面临错误。
在一次国际性家庭教育研究会议上,130多名家庭教育研究专家和工作人员普遍认同一个观点:“民主+权威”是最好的教育方式。要允许孩子犯错误,启发诱导,让孩子学会自我改正;再者,要多与孩子沟通,用正反典型事例,让孩子判明是非。
文/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