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湖荡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大网是为了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而设的,解决了一部分当地人口的就业问题。负责人称,该区域以前是航道,但现在一般不通航,只有摆渡船、垃圾清运船、渔船通过。其中,还有2艘是属于农业办公室的,“为了来访者上岛考察用,那么多年来从没出过安全事故。”此外,大网所有者也签过承诺书,一旦妨碍航运、汛期安全,立即无条件拆除。
但即使如此,负责人也承认,虽然水域内没有大船经过,但只要有往来小船,大网就会对其通行安全带来隐患。“当初航道管理部门也来看过,虽然大网设置的地方不是主航道,但按严格要求来说是不可以的。但为了发展农业,管理部门也就默认了。”他说。
对此,有读者和专家认为,任何解决民生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的尝试和手段都应当以“敬畏法律”为前提,既然《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明令禁止设置渔簖、网箱及其他捕捞装置,就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在监督和管理上更是责无旁贷。同时,对于“安全”两字我们不能只考虑“一万”,应多想想“万一”,丰富渔业旅游项目,不必靠这所谓的“江南第一”来抓眼球,“拦河道、存隐患”的大网完全可用岸边垂钓、游河撒网等方式替代。“守法治、护安全”,有关部门能不能在开拓创新中,常常思忖这六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