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即将来临,眼下正是人们相互赠送月饼券、凭券领取月饼的时节。说起月饼券,人们今年似乎淡定多了,不再急于赶在某个限定的日期之前去领月饼了,因为媒体早就广而告之:月饼券不再“过期作废”。
但是,突然又冒出一条新闻——上海市糖制食品协会就月饼券提货期限作出提醒:即便今年月饼券不再印有“过期作废”等字样,也不代表提货券就“永不作废”;消费者若不按期领取月饼,必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怎么回事?
回溯“月饼券不过期”的报道,可以发现,最初是8月份,本市工商部门组织开展月饼券面格式条款专项清理工作,全市约922万张月饼券面“霸王条款”得到清除。这些“霸王条款”,就是月饼券面上通常印有的“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券过期作废”等不公平格式条款。有些媒体在报道时,就将其简单地概括为“月饼券不再过期”。既然月饼券上取消了“本券过期作废”的字样,既然媒体称月饼券不再过期,那就笃定泰山,以后随时可以去领取月饼。
而按照行业协会的解释,月饼是节令产品,企业按券生产,承担供应责任;消费者持券提货,承担按期领取的责任,这是一种合同契约规定。企业有责任处理好逾期未提货的月饼券,但没有义务按照月饼券票面价格为消费者兑换产品。消费者不按月饼券上标注的时间领取月饼,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秩序,给企业带来损失,这属于违约在先,故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看看这样的解释,也不无道理呀!但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向消费者说清楚呢?
因而就想到了“先入为主”。所谓“先入为主”就是指先听进去的话或先获得的印象往往在头脑中占有主导地位,以后接收到与之相抵触的信息、听到与之不同的意见时,就难以改变最初的印象。以心理学解释,这是一种“首因效应”,最先接受的信息形成原始印象,当后来的信息被大脑整合到先前构成的记忆中去时,先前进入的信息被更多地注意,而新的信息则具有了先前的色彩。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思维定势。
可见,一旦先入为主之后,人们就往往会将获得的信息凝固于大脑,不易轻易改变。因此,如何确保最初的信息准确无误,首先是信息发布者的责任,继而是传播者的责任。要是有偏差的信息被人们接收,产生了误导,即便校正纠偏,也会事倍功半,甚至会引起诸多矛盾、造成不小麻烦。
说起“先入为主”,又联想到“乘电动扶梯靠右站”的问题。近年来,舆论大力倡导在公共场所乘扶梯要“右站左行”,称之为“国际通行的规则”。孰料,就在人们对此“先入为主”,且逐渐形成习惯之际,最近有专家指出,其实在扶梯上靠右站立不科学。很多国家之所以要求在扶梯上靠右站立,是因为那里公共场所人流量比较小。但是中国的客流量普遍比较大,如果让人们都靠右站立,电梯受力不均衡,设备受损大。啊,原来如此!
看来,要让人们“先入为主”的信息,务求科学、准确,切勿盲目、轻率,不以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