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界对“12·31”泄漏事故未按照要求程序上报的质疑,张保在事故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说,主要是事故发生后当时企业上报的苯胺外泄量是1到1.5吨,数量较小,因此认为是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完全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有效处置,不会形成大的事故。
他说,当时没想到事故出现是由于企业对自身的设备和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外泄的苯胺通过雨水处理管道泄入浊漳河造成污染;也没想到一起很单纯的安全生产事故能成为环境污染的大事故。张保说,因为这些原因造成没有及时上报省政府,反映出对环保事故的认识不够,警惕性不高,特别是对苯胺进入浊漳河后污染的危害性估计不足,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
今天上午10时30分许,备受关注的邯郸市主要水源地岳城水库的水质监测报告公布,从昨天晚上到今天凌晨,在岳城水库内取样的18个采水点,没有发现苯胺和挥发酚超标。但在水库上游3、4公里处的3个采样点,检测出苯胺超标5倍左右,说明污染物已进入库区。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