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金先生只有自己去找高先生。经多次催讨后,高先生又给金先生写了一张借条,内容如前,只是还款期延长了。但到期后,高先生仍是分文未还。金先生和妻子为了这个事没少吵架,但他们两个人吵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钱一样还不回来。最让金先生生气的是,这个高先生嘴里说着没有钱,但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不说,天天朋友圈发的都是到处吃饭和旅游的照片。
实在是没有其他办法,金先生找到我们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将高先生告上法庭。我们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撰写了起诉状,将高先生列为被告,要求他归还借款,并给付金先生相应的借款利息,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庭审中,高先生称这笔钱不是他借的,是他的前女友借的,他只是帮着写了借条而已。对此,我们提供了两次转账的凭证,即钱款由金先生的妻子转账给她的小姐妹,再由小姐妹转账给了高先生。小姐妹也出庭作证,证明高先生借款的事实。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金先生已向高先生提供借款50万元,虽然高先生否认他是借款方,但金先生提供的证据,已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其向高先生出借钱款的事实。且在高先生出具的借条中列明了利息,虽未约定逾期利率,但根据民间借贷纠纷司法解释之规定,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应予支持。所以,金先生要求高先生归还借款本金,并自实际收到借款的次日起按约定利率给付借款利息的主张,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支持了金先生的诉讼。
黄华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