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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体检“谋财害命”,监管何在?
秦 丹
  秦 丹

  假体检、假医生,连血检报告也是假的。在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爱康集团董事长兼CEO张黎刚“语出惊人”:有些体检公司做的是假体检,用护士假冒医生看超声,甚至有的抽了血,没做检查就扔掉的,直接出结果,只因为真正得癌症的比例仅有千分之三。

  这话从体检业大佬嘴里说出,真正令人心惊肉跳。犹忆半年前,美年大健康一名前员工爆料,就在广州美年富海门诊部有限公司,多名无证人员冒医师之名在体检报告上签字,甚至“患重疾走了”的医师名字仍在用。

  这真是“死人”给活人体检!经查,美年富海门诊部未取得行政许可前业已展开业务。自2015年起,美年大健康3年内先后被行政处罚15次,但依然“我在故我检”。

  当“每年一次体检”已成为职场标配,当体检业的千亿蛋糕等待分割,当无数人等着借此发现“重疾前兆”,却看到内部人士揭开血淋淋的黑幕:血液样本被扔掉,编造检测结果,只因为癌症比例为千分之三。但十三亿的千分之三,无数条生命就这样病入膏肓,无数个家庭经历生死离别。

  “利益集团”就这样视众人的生命如儿戏,那相关监管部门呢?是不是,那些看上去服务环境上乘的体检场所,也像迷惑大众一样迷惑了专业的你们,而任由庸医、“冒牌医生”泛滥?任由过度体检让消费者既心焦,又花冤枉钱?

  本来,公立医院人满为患,正是民营体检业发展的好机会,但部分民营体检中心一心逐利,还远未长成业界“良心”。因此监管必须严之又严,具有刚性约束力。若职能部门的例行检查还是“官样文章”,那群众的生命就无以托付。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相关规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健康体检中心的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就“美年”事件,并没有看到有人被追究刑责。 

  “美年”式体检,说是“谋财害命”一点都不为过。对此类体检,监管部门必须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否则就等于放任了“谋财害命”,这干系和逻辑,谁都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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