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11岁男孩走失事件”,最后的结果让公众又喜又怒。按照警方通报,孩子走失的事根本不存在。公众的第一反应是,开什么玩笑!不仅浪费巨大警力和社会资源,更可恶的是,这件事再一次严重伤害了公众的同情和善意。
回顾这则题为“50万重金寻人”的启事,家长的焦虑跃然纸上,那个特意放大的“50万元”,像一把重锤砸在人们的心上,深深感受到什么是“不惜一切代价”,什么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乐清警方、当地群众为此投入大量人力,到处寻找孩子的下落。人们都在猜测:这么大的孩子,一般不会是人贩子拐走的,这么长时间了,会不会有什么事啊?多少人不敢想象后果,多少母亲在流泪。然而,这一切并非事实。乐清警方通报称:“失联”事件是男孩的母亲陈某,为考验丈夫对他们母子“是否关心、重视”,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事实是,她把孩子藏了好几天,并坐视社会公众的焦虑不管不顾。
陈某的行为显然是非常恶劣的。虽然公众长舒了一口气,但此前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投入的巨大人力,全国亿万人的紧张、焦虑、痛心,她能负责吗?
社会公众的同情心、爱心无比珍贵,但同样也是相当脆弱的,绝不是取之不竭,也绝不是坚不可摧。
但令人痛心的是,仍然有陈某这样的人,肆无忌惮地报假警、制造虚假悲情,消费社会资源和公众爱心、同情心。在此期待司法机关深入调查,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乐清警方在通告中表示:孩子是纯洁的、无辜的。家庭和社会都应该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不要因为我们的任性伤害孩子,更不能造谣、信谣、传谣。在此还要加一句:千万不要再消费公众本已有限的爱心和同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