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喝完最后一滴早餐奶,然后,牛奶盒何去何从?
中午,外卖小哥为你送来了便当,然后,塑料餐盒何去何从?
晚间,家常便饭后剩下鱼骨肉骨,又将何去何从?
所有生活垃圾的“道路选择”,都是我们对未来城市生态环境品质的选择。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提交明年元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决定。
40年来,提交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地方性法规,不多;生活垃圾分类,对城市未来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迄今,垃圾分类,不再是生活小事。对申城市民而言,生活垃圾分类,是环保必需,更是生活方式、社会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式的一场变革。
如果,要数数申城过去20年里想做又难做的事,垃圾分类,算一件。
2001年以来,申城生活垃圾年均增长量超过3%,目前生活垃圾年度处置量接近750万吨。大家心里都清楚,垃圾分类之于环保的意义,可是,有多少市民能分清楚——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特别是干垃圾和湿垃圾,似乎总有些“模糊地带”,比如,烟蒂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榴莲壳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中药渣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
“干”还是“湿”,没有明确界定,没有家喻户晓,过去很多年里,垃圾分类,也就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不是“易知易行”的规则。无疑,要让市民“规范地分类”,就要先给出“分类的规范”;地方立法若要有力推动垃圾分类,就要先清晰定义如何“四分类”。
目前,在垃圾分类的试点实践中,“四分类”的定义很通俗。
什么是有害垃圾?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样样都是有害的。
什么是可回收垃圾?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显然都是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
什么是湿垃圾?容易腐烂,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中药渣,无一例外。
什么是干垃圾?不容易腐烂,污损纸张、污损塑料袋、烟蒂、尘土……差不多就是除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
这样的社区实践,有待上升为法定规范,让“四分类”眉目清楚又通俗易懂好执行。
在分类标准之外,困扰申城垃圾分类的其他关键问题,也将在立法中逐一厘清。立法调研表明,建立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和村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结构,集聚区域资源、社会资源共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无疑是社会治理新思路在地方立法中的折射。
事实上,申城的垃圾分类之路,究竟该怎么走,并没有一条现成的路。但是,这并不妨碍申城市民在环保意识、健康意识、公益意识日益提升之后一点点摸索出可行的垃圾分类之路。
鲁迅先生说:“什么是路?就是从没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最近两三年来,申城市民在垃圾分类的实践中,特别是那些先行先试的社区,渐次走出了因地制宜的分类之路,居民分类意识的提升、分类实践的参与,其效率和效果都是20年前所无法比拟的。
本月初,当垃圾分类立法听证会开进长宁区虹桥街道,作为立法听证陈述人,社区居民所提供的垃圾分类新锐观念——无论是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习惯养成,还是政府主导回收体系重建的立法前瞻,都让人对申城市民的环保素养、法治素养刮目相看。
所有社区实践,都蕴含着申城有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章法、规则和规律,点点滴滴汇聚成生活垃圾分类不可或缺的“民间智慧”。这样的“民间智慧”,正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最可宝贵的创造力、行动力!
垃圾分类,终极目标是——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当牛奶盒、塑料餐盒、鱼骨肉骨出了家门,走上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分类之路,改变的,是环境品质,也是城市素养——那是环保之幸,更是法治申城的社会治理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