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林春天馨园小区60多位业主近日联名写信向本报反映,该小区业委会多次采取不规范的业主大会表决形式,大手大脚滥用维修资金。在今年3月举行的一次业主大会上,征询的项目多达8项,涉及金额共计600多万元。
一次通过8大项目
据小区业主介绍,此次业主大会征询项目中涉及资金使用的共8项,包括40万元的消防设施改造,65万元的电梯、门禁、监控三方通话,70万元的绿化局部整治,316万元的大堂贴面与楼道粉刷,40万元的公共部位局部改造等。
对此,业主的质疑:该小区一期、二期建成于2003年前后,三期建成于2006年前后,住宅楼房尚处于“青壮年”,重点应该放在养护和管理上,目前大量使用资金不利于若干年房屋老化后的维修。业委会没有采取一事一表决的形式,也未附上预算、施工单位等工程方案。
业主质疑程序有瑕
“眼下如此大手大脚使用维修资金,小区2600万元的家底估计没过几年就会用尽,今后可能遭遇入不敷出的尴尬。”业主余先生对记者说。也有业主反映,此次表决过于匆忙。表决票由楼组长发放与收集,晚上发放后,次日上午9点即投票结束,有的业主没能收到表决票。
据了解,该小区业主已将相关情况及对业委会滥用维修资金的担忧,向小区所属的区、街道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从业主提供的一份表决票来看,业委会设置一个表格,将相关表决项目及费用来源、费用预算等列出,但没有详细说明这些表决项目。
主任解释确有其事
对于业主反映业委会“大手大脚”的情况,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先生接受采访时承认“的确存在”。他说,2012年计划使用的维修费用比较大,现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业委会决定使用公共收益与维修资金的利息。今后使用维修资金,会按照流程进行征询、投票,得到绝大多数业主同意后才施工。
有业主质疑业委会委员从事的工作与小区维修有一定关联,陈先生解释说,如果在工作上有差错,那么业委会承担责任,可如果个人有什么问题,还是需要个人负责的。
政府答疑仅是计划
彭浦镇房办副主任徐女士称,3月下旬接到歌林春天馨园业主的情况反映后,已经召集镇城建办、房办物业科、居委会及业委会就该问题开了协调会,明确提出该公告表决的内容仅仅是2012年年度计划。每一项工程的具体实施,必须对方案进行公示及评估,由全体业主再次表决通过后才能执行。如果业主方面通不过,那就不能实施。她还说,“一次对8个项目进行征询,确实比较多了点。”
记者注意到,送交业主表决的征询单并没有说明把8个项目作为计划来征询,而是在提示中写着“项目在业主大会通过后,具体实施由业委会视实地状况操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