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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6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工程“害民”根在以邻为壑
何勇海
  小孩无故“流鼻血”、上百学生转学、居民半夜被臭醒……在深圳、惠州交界处,一边是深圳坪山环境园,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污泥脱水厂;一边是容纳十万人居住的惠州龙光城社区,距离污染源只有一河之隔,距离在500米左右。(7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又是一起跨越行政区域的污染事件。惠州大亚湾环保局说,污染源在深圳,他们没有权力执法;而深圳坪山管委会则让惠州维权业主找深圳市政府;深圳市政府接访后,又把诉求交给深圳坪山管委会……真不知“皮球”还要踢多久?

  深圳的“环保工程”,成了惠州老百姓眼里的“害民工程”,是“以邻为壑”的又一极致演绎。这种只图自己一方利益,把困难或祸害转嫁给别人的做法,在大力提倡区域融合的今天,尤其应该摒弃。

  此事还需要追问:深圳、惠州在规划、环评各自项目时相互通气了吗?深圳的垃圾填埋场于2009年建成使用,而惠州龙光城社区,除一期是在2007年开建外,二期、三期、四期项目和小学、幼儿园配套项目则集中在2012年和2013年建设,惠州大亚湾第三中学是2010年投入使用。项目规划各自为政,互不通气,无视群众利益,恐怕是导致环保工程成“害民工程”的又一祸因。

  一位专家说得好:假如两地政府打破地域分割,让利益攸关方充分参与到政府决策中来,可能就能保障各方利益。

  何勇海(摘编自《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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