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业主王先生接到夜间巡逻的保安电话,告知他停放在小区内的私家车后窗玻璃被砸碎。同时还有8辆受害车辆。
物业保安队队长辩解,收取业主的停车费用,是车辆占道卫生费。而对于监控问题,该队长说,监控设备属于硬件设施,应在兴建房屋时就考虑到,也与他们无关。
律师认为,按相关规定,物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全防范的约定,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摘编自《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