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被要求签
物业免责声明
“以前电动车充电卡没钱了,去物业就能充,现在要想往卡上充钱,得先和物业签免责声明,否则就不给充。”小区业主赵迎波气愤地说,“物业还说什么电动车丢失、损坏与物业公司无关,免责声明,分明是推卸责任,我才不跟他们签哩!”
据小区业主介绍,小区治安环境不太好,经常发生电动车失窃案件。记者从该小区业主QQ群里了解到,自2012年11月5日交房起,至2014年8月12日24时,据不完全统计,小区内被盗电动车数量已超过70辆。大概两个多月前,小区6号楼2单元门口的车棚又发生了火灾,停放在车棚里的十几辆电动车连带着车棚一起烧成了空架子。从那以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再往电动车充电卡上续费时,需要签一份物业免责声明,否则不给充电卡续费。
在小区物业、郑州公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证实确有其事。“已经签了好几沓子,都存档了,只要来充卡的都得签协议,不签不让充。”
物业费不同于
车辆看管费
“物业费里不含财物看管这一块,业主的车属于个人财产,只有交过看管费才能帮你看着,这些都有法律规定,你可以问问。”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交的物业费里并没有车辆看管费,只是秩序管理这一块,看管费是额外再交的钱,充电钱也不是看管费。按规定,只有签署了看管协议,物业才能给你赔偿。”
该工作人员还称,免责声明不是他们一家物业公司这样做,整个物业管理行业都如此,他们也是借鉴别人的做法。“即使没有这个免责声明,法律上也判不了我们啥。”她说。
郑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费和车辆看管费是两码事,如果业主没有交车辆看管费,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物业公司要承担的责任很小。“在监控范围内发生失窃案件,物业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监控录像协助破案,但不负主要责任,”他说,“即使告到法院,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也很小,好像不超过8%。”
罗新建律师说,在本案例中,如果业主签订免责声明,物业公司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不同于人身责任,电动车属于财产责任范畴,如果物业费里含有车辆看管项目,那么物业应当承担看管责任,即使签过免责协议也不行,如果物业收费项目里只是秩序管理并未包含车辆看管费,那么物业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云叶摘编自《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