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张先生收到沪上某大卖场寄送至家中的《会员快讯》,其中以显著字体标明:2011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期间,凭会员卡每位消费者均可购买打折葡萄汁100听。张先生随即让家人于10月15日促销活动首日前去购买。根据卖场方面的安排,凭会员卡购买该品种葡萄汁需要排队,每人每次只能购买一箱(24听),但排队次数不限。当张先生家人第4次排队时,卖场工作人员向顾客宣布当天的打折葡萄汁已售完,并告知大家明天再来。为了按照会员优惠规则买足100听葡萄汁,张先生第二天向工作单位请了半天假,又前往卖场欲排队选购。不料,这次卖场工作人员告知该折扣商品前一天已全部售完,恢复原售价。双方经交涉未果,气愤的张先生认为卖场此举涉嫌欺诈,造成自己向单位请事假的工资损失,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场赔偿误工费50.6元。
审理中,经主审法官调解,卖场方面表示愿意补偿张先生100元,与张先生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