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治疗比例低
与很多省市相比,上海的工伤发生数相对较少,每年约为3万人次。与国内工伤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矿业不同,上海的工伤诱因主要是员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目前,上海的工伤保险和医疗政策比较完备,2011年《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施行,全市有徐汇区中心医院、第八人民医院、杨浦区老年医院、上海阳光康复中心附属上海养志康复医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五家机构被指定为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据介绍,本市每年3万名工伤患者中,仅10%可通过工伤康复重返工作岗位。以其中规模最大的养志医院为例,该院200张床位中仅有约60张床位系工伤患者,占总数三成。阳光康复中心主任刘骏认为,按照目前上海工伤人数的规模来看,这个比例很不合理,只有这个比例达到70%—75%,才能说明本市的工伤康复事业进入一个比较良好的状态。
不了解康复政策
刘骏分析,工伤人员进行康复的数量较少,主要因为很多用人单位和员工对工伤康复政策不了解。一些单位对工伤善后倾向于“一次性买断”,害怕背上后续康复费用的“包袱”。工伤者特别是外来人员发生工伤后,也出于经济因素考虑,倾向于得到一次性现金补偿,而忽视与用人单位协商开展后期康复治疗。实际上,按照《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规定,在上海发生工伤的患者只要经鉴定符合一定条件,无论户籍是否在上海,均可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或综合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期间,伤者还可按政策享受住院伙食补贴、交通食宿费和停工留薪待遇。
专家提出,通过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三者并重的康复治疗,大部分患者可以明显提高身体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以养志医院职业康复为例,不仅包括职业生理康复,帮助患者恢复乃至重新设计职业能力,还关注职业心理康复,带领中途致残导致心理格外敏感的工伤患者进行超市购物等社会活动,帮助他们适应与外界交往。通过一系列康复,在已出院的60名工伤患者中,23%重返原工作岗位,41%在原单位复工,剩余36%暂时不具备就业能力。64%患者可重新就业,充分说明工伤康复对工伤患者健全机能及重塑信心、重返社会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