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两年前黄浦区检察院在半淞园和外滩两个地区派驻社区检察室后,检察官走访辖区内6个派出所,通过巡检查阅台账,抽查案件,先后就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情况、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中书证物证合法性、公安派出所刑事讯问和询问合法性等开展专项检察,及时发现司法、行政执法环节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检察意见和建议,消灭办案中的风险点,规范办案流程。
双方日前签订的《关于派驻检察室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刑事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就监督范围、组织架构、监督方式、监督配合等8个方面作出规定。如规定派驻检察室检察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入所巡查,每月抽查3-5件在办或已办结的刑事案件,通过接受控告申诉、检查工作台账、调查核实等方式对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活动开展监督并加强对人身强制措施合法性和搜查、扣押、冻结等财产性侦查措施适用的监督。
此外,公检两家机关还将加强信息通报,建立重大事件适时介入制度和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联合会诊重大复杂案件,合力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