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全心介绍,《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1年来,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事业单位已建立职代会10118家,增加861家,同比上升9.3%;非公企业职代会独立建制数量提升尤为显著,同比上升42%。此外,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建立5256家,增加707家,同比上升16%,覆盖非公企业121532家,增加32791家,同比上升37%。可口可乐、家乐福、罗氏制药、沪东集装箱码头等一批有较大知名度的外资、民营企业都相继建立了职代会。
审议建议、审议表决、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审查监督,是条例赋予职代会的5项法定职权。1年来,本市各单位采取多项措施,探索职工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新形势,逐步落实职代会“5项职权”。其中,大宁资产经营集团共有35项重大决策方案等制度提交职代会讨论,12个方面内容得到修改完善。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坚持职代会对公司两级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先后有7名中层干部经评议后被降职。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实现编制内外职工同工同酬,就人事聘用和住房补贴制度增开2次职代会进行专题审议。
职代会制度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构筑了沟通桥梁,为化解劳资矛盾、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闵行区人社局抽查的100件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案件中,67%企业的败诉原因是相关规章制度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而职代会制度落实较好的单位,基本未发生职工上访维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