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瘫痪庭审遇到难题
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异地间完成刑事案件庭审,听起来挺新鲜,但与控辩双方均到场的审判形式相比,在技术上、程序上更复杂,要考虑的问题也更多。
“我们是首次尝试这种开庭方式,之前经过了慎重考虑和充分论证。因为被告人中风瘫痪,这样做既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维护法律权威,也考虑了被告人的身体健康,同时节省了审判资源。”浦东新区法院刑庭庭长曹克睿说。
2011年6月,54岁的李某与同样在惠南镇一工业园区开集卡的成某因车位发生纠纷,争执中成某被打伤,因协商赔偿不成,成某纠集弟弟等一帮人在厂区门口等李某。驾车出门的李某见状,把车开到马路对面的非机动车道上躲避。目击者说,“成某弟弟想爬车逼停,结果被车子右前方剐蹭。”倒在地上的成某弟弟大腿被车轮轧过,大出血死亡……浦东新区检察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而在此之前,李某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保外就医,回到了老家河南沈丘。
去年12月初,开庭时间确定,主审法官徐楚楚电话通知李某出庭接受审判。李某的家人说,李某本人病情恶化,已经中风瘫痪在床,难以到上海参加庭审,请求法官给予通融。
李某家人说的究竟是不是事实,他的病情果真加重到无法出庭,还是为了逃避审判,故意拖延时间?法官一边联系河南沈丘当地政法部门,请他们上门核实情况,一边让李某家属把他在医院的病历原件送到上海审查,又跟医院核实。经过确认,李某病情属实。
司法也温情建议远程审理
被告人无法出庭,意味着案件无法及时审理,这样一来,受害人的利益就得不到救济。本案合议庭提出,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经过全面的法律论证和技术论证后,这一方案最终得到批准,并得到浦东新区检察院、河南沈丘县当地法院的大力支持配合。
根据安排,河南沈丘县法院与浦东新区法院分别安排布置庭审现场,事先,两地法院多次对软件和网络进行调试,保证庭审过程中声音、画面的实时同步传输。
“我们原本准备用专用的远程开庭设备,因为上海的信号与河南当地信号不匹配,经过研究,最终选择借助现有视频语音采集设备及公共即时聊天软件完成庭审。”曹克睿介绍说。
庭审前一天,刑庭派出熟悉河南情况的年轻法官师坤鹏与法警驱车七百余公里,赶往沈丘。当晚6时多到达目的地后,师坤鹏没顾得上休息,第一时间与沈丘县法院干警落实次日庭审、安排技术保障,确保万无一失。
两地同开庭便民受到称赞
2012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坐在轮椅上的李某和辩护人面前各有一台已经联网的电脑,通过多方视频通话系统,分割的屏幕里可以分别看到身处上海的两名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另一名合议庭成员,就是在河南的师坤鹏,他当场宣布了法庭纪律、宣告了被告人的权利。
随后,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缪军、徐楚楚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工作。
“我会吸取本案教训,认罪伏法……”尽管李某有些口齿不清,但他在庭审中的最后陈述,仍通过流畅清晰的视音频传到了上海。由于事先周密准备,整个庭审只用了30分钟时间。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通过即时聊天软件传至河南沈丘县法院,李某核对笔录并签字后,当天,由师坤鹏连夜带回上海归档。
“感谢上海法院的周到安排!”亲眼见证了上海法官的高效率,李某家属由衷地说。(文中被告人、被害人为化名)
通讯员 王治国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