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本市版权缴费秩序面临挑战。一方面,中国音集协是目前我国音像版权唯一集体管理组织,但由于收费制度需逐步完善,加上缴纳版费的经营场所缺少享有合法版权的曲库,导致企业使用自行购置的音像制品而误入侵权禁区;另一方面,个别版权代理公司以接受委托为名,另起炉灶想在版权市场上分得一杯羹。
针对“11家卡拉OK企业案”,记者查阅了相关判决材料后发现,这件版权诉讼案的原告为北京惠达州文化公司委托的代理公司,而惠达州公司并非音集协成员,音集协也没有对该公司享有权利的《EQ乐宴系列》音像制品发放使用许可,而这些卡拉OK企业却被查证未经许可使用了《EQ乐宴系列》制品。因此,法院在考虑了11家企业与音集协签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等因素后,做出的判决显然合理合法。不过,该案仅仅是一个信号,因为从去年8月以来,上海至少出现了3家新的版权代理公司和机构,他们中有的向全市3000多家卡拉OK经营企业的大部分经营者发出了《公开信》《征缴函》,要求接受他们更为低廉的版权收费服务,有的则直接取证诉讼。
另一方面,由于众多卡拉OK经营企业多年来对版费收缴机制的不透明和收费标准存在异议,所以,这次部分企业被告上法庭败诉之事,又激起了大家的顾虑,部分企业还以此为理由拒缴版费。
对此,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经营者的困惑与呼声,我们已与音集协进行了沟通和商讨,将进一步有效改进和完善收费机制。但是,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依法缴纳版权使用费是守法经营者们的共识,现行版权收费的制度设计以及运作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不能成为拒缴版权费的理由。因此,还希望经营者能自觉维护版权收费的正常秩序。”
新闻背景
上个月,11家卡拉OK企业被告上法庭,经审理后被判因在经营场所播放侵权MTV作品,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尽管该案的赔偿总额只有12万余元,却因其中大多数企业已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缴纳了版权使用费,因此在全市同行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