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有灯看灯,无灯看人”是指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横道线上,人车按照红绿灯通行;在无交通信号灯的横道线上,车必须先让人通行。“有灯看灯”本不是新规定,人人应该都懂,但现在,很多人就是做不到位,出现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无灯看人”好像中国内地并无规定,以致初到欧美或港台地区,见了没有红绿灯的横行道上,驾驶员挥手让我们过去,还很不习惯。
在目前“有灯看灯”实行并不理想的状况下,杭州交警部门果断推出“无灯看人”的举措,获得了广泛的欢迎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为之叫好。
首先是要夸夸管理部门的胆识。“有灯看灯”都难管,杭州交警部门主动推出“无灯看人”,我相信这不是拍脑袋之举。从人的心理分析:无灯的人行横道人车不多,装灯既不经济又不合适。走路、开车的都是人,人车冲突,人相对车又是弱者,车让人本是天经地义的,反而更能让人接受。
其次为管理部门的智慧叫好。横行道上没有灯,参照物当然是人。此举首先从公交车开始,没有红绿灯的横道线,往往没有交警、协警,但车上有许多乘客可以帮助监管,也便于在交规外奖惩驾驶员。再在出租车中试行。两点共同之处是让市民、游客来参与管理,变交规从“要我做”为“我要做”。
再次为管理部门的耐心叫好。在目前“有灯看灯”做得不够好的情况下,杭州市民要养成“无灯看人”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杭州管理部门不急不躁,耐心坚持。一个想不到的是:实行“无灯看人”后,“有灯看灯”反而有所提高。
我希望杭州的“无灯看人”的举措,能够成为大家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