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融资担保业务 《意见》指出,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及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跨境融资、担保等业务。条件成熟时,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可自由兑换,这显示上海自贸区内将率先进行本外币的自由兑换,扩大开放,极大方便企业和投资者。
■ 便利个人跨境投资 《意见》规定,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个人在区内获得的合法所得可在完税后向外支付。这项措施为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包括到美国等市场买卖股票开了门,这是国内首次允许个人可以直接到境外投资。
■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意见》明确,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区内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支付机构合作,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这条措施意味着电商可以从海外购物提供给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更方便通过网络购买到海外商品。
■ 利率市场化 《意见》规定,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通过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推进利率市场化,意味着未来自贸区内存款利率可能更高。
本报记者 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