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确定买方有购房意向后,中介会要求支付“诚意金”“意向金”等,预先把部分佣金收入袋中,并制定对己有利的约定。
二是隐瞒瑕疵,误导消费者。中介提供的信息不实,比如房龄、抵押、缺陷、配套等,购房者往往签了居间合同后才获悉这些不利情况。
三是虚假承诺,诱使交易。中介信口开河,作出迎合买卖双方交易意向的产权、费用等虚假承诺,消费者往往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导致无法维权。
四是霸王条款。中介用含糊不清的霸王条款,回避自身违约责任,预设暗收费陷阱等。
五是违规“变通”操作。为使双方满足房产交易条件,中介违法违规代办社保、完税等虚假证明。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