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广西阳朔原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对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阳朔县公安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发帖网友反映:2010年7月12日法院判决后,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并没有被送进监狱。在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石宝春不仅开车往来于桂林、阳朔之间,还前往柳州、河池、南宁、广州等地,甚至乘飞机前往山东和四川等地,还贴出了石宝春在各地住宿宾馆的名称。“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引发网络持续关注,不少网友质疑司法腐败。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0年7月12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对石宝春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石宝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科长余作才说,法院根据医院疾病证明“他患有心脏病和膀胱癌”的情况,作出暂予监外执行裁定。“法院判决后,人和裁定书一起交给看守所,这后面就是公安部门的事了。”
阳朔县公安局7月3日在《关于对石宝春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称,经阳朔县公安局进一步核实,石宝春曾两次向阳朔县公安局阳朔镇派出所请假前往南宁、广州两地寻医就诊,“网帖中所反映的其余离开桂林外出地点,石宝春均没有向我局阳朔镇派出所请假报告”。
新华社记者 覃星星 陆波岸
(据新华社南宁7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