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杨街道枫杨园居民区书记刘娱诉说了以前被要求“开证明”时的种种烦恼:“一个居民丢失了父亲的丧葬证明,要求居委会出具帮他开一张遗失证明,我们告诉他,居委会无权开这个证明,要去派出所开。”刘娱说,还有一次,一个居民遗失了房产证,也跑到居委会要求开证明,“我们告诉他去房地局补办或要求房地局帮助出具相关证明。”
“很多要求盖章的事项,我们实在无法证明。”金杨园居民区书记周晓云举例道:“初婚初育证明”,现在人员流动那么快,无法掌握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居委会干部大约能知道这些家庭的成员有没有工作,但他们有多少家庭存款、有价证券,谁都不清楚。
据参与起草该份“负面清单”的曹杨街道司法所专职干部吴炜介绍,目前他们已经制作了2万多本《居委证明事项》,发放到曹杨社区的家家户户。这本小册子清晰地列出了亲子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失业证明、身份证遗失证明和房产证遗失证明等12项不在居委会可以证明范围之内负面清单,有利于居委会干部合法合理“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