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新民晚报》A7版“今日论语”栏标题为《民营医院应告别野蛮生长》一文写道:“民营医院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前者享受政策扶持,同时接受物价部门管理,后者则在医疗收费中自行定价,只需在物价部门备案即可。”文章中还对营利性医院当前存在的乱象进行了分析。但对照文中释义来看,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反而享受政策倾斜,并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相反,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却自行确定医疗收费,不必接受物价部门管理。 读者不难理解,营利性民营医院追求经济效益,以获取利润最大化,显然不可能再享受政策扶持。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主,其应该得到与公立医院同样的优惠政策。显然,作者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在医疗收费上的区别搞颠倒了,自相矛盾。 ——读者 开小军
本报记者 陆常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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